关于印发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8日
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现整体性改善、实质性提升,完成“营商环境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工作目标做贡献,决定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和省级营商环境评价“关键点”问题,以国内一流为标杆,以改革创新为途径,以优化服务为关键,以企业满意为目标,通过实施一系列集中攻坚行动,着力破解一批制约中心营商环境提升的核心问题,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营商环境支撑。
二、行动时间
2023年2月至5月底。
三、参与单位
中心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政策落实情况攻坚活动
1.活动内容。依据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新营商〔2023〕2号文关于印发《新乡市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所列明的各项工作任务。
2.活动方式。不动产登记工作专班对标对表活动内容,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形成制定文件、开展行动、取得成效、总结案例的贯彻落实工作闭环。
3.时间安排。2月至3月31日为自查整改、提升创新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为督查提升阶段。
(二)政务服务大回访活动
1.活动内容。回访办事对象对本单位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流程设置、办事效果等方面的满意度。
2.责任科室。由登记交易服务科牵头组织各受理科配合,回访结果报中心纪委备案。
3.活动方式。各受理科对在本科室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的企业和群众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回访。对于回访不满意的办件,各受理科要制作整改台账,限时整改提升。登记交易服务科定期对回访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4.时间安排。2023年3月1日开始,常态化进行。
5.奖惩措施。将回访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年度考核时由机关纪委依据回访情况、整改情况、提升效果对各科室进行奖惩。
(三)营商环境问题大整改活动
1.完善首席服务员制度。以中心分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牵头,组建“首席服务员”助企工作队伍,担任企业和项目的“惠企政策宣传员、发展情况调研员、涉政事务代办员、营商环境监督员”。每季度召开调度会议,对于一般性问题,由各科室、单位协调解决,对于超出职权范围或全局性问题,按程序报请中心主要领导研究推进,对于其他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各科室、单位按照“13710”工作要求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向登记交易服务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开展特邀监督员全流程监督活动。由中心邀请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以参加座谈会、现场走访、体验业务流程、专题调研、评议等方式,对服务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特邀监督员在开展监督工作的同时,及时发现、归纳、报送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建议。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流程监督活动,活动结束5日内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
(四)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宣传中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先进案例。
2.参加对象。办公室、信息档案科、信息中心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3.活动方式。一是每个月在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主流媒体至少宣传3篇以上本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新闻信息;二是录制1个以上惠企便民政策宣传短视频,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渠道广泛推广宣传;三是广泛利用微信公众号、中心官网、办公场所显示屏、制作宣传展板等渠道,精准推送各类惠企便民政策信息,宣传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和典型案例;四是总结挖掘典型案例、普遍性问题、热点问题,评选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案例;五是做好“我要评议”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企业和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时间安排。2023年2月为谋划筹备阶段,3月至5月为集中宣传阶段,6月份为总结评先阶段。
(五)“专家门诊”打卡活动
1.活动内容。常态化开展专家门诊辅导,通过专家现场咨询、邀请专家辅导培训,不断加强对工作清单的研究学习,探索适合中心工作实际的改革创新举措,整改破除妨碍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梗阻”。
2.参加对象。登记交易服务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3.活动方式。登记交易服务科建立“专家门诊”打卡台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前往市聘第三方机构驻地与专家组沟通对接不动产登记指标改革创新工作;或根据工作实际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指标提升研讨会,邀请第三方专家组参加。
4.时间安排。2月开始,常态化进行。
五、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组织召开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启动会,动员部署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二)攻坚落实阶段。各科室、单位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目标任务。
(三)检验巩固阶段。活动结束后,登记交易服务科会同办公室、机关纪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科室、单位“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决定成立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有关事项如下:
组 长:杨庆峰 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魏立新 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毕永刚 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葛清纯 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娄 海 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国建 中心三级调研员
郭 荣 中心四级调研员
成 员:杨 颖、王凤民、罗 文、路春红、郭茂亮、
桑明轩、刘志伟、许明军、朱平林、张晓伟、
张 浩、刘 翔、邢凤军、黄 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登记交易服务科,办公室主任由魏立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中心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传达落实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宣传和推进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单位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水平提升。中心上下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看长远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立即展开行动,切实采取措施,迅速掀起“百日攻坚”高潮。
(二)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登记交易服务科依据本实施方案,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对照本单位职能职责,逐项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每一项具体工作列出时间表、挂出路线图,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任务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有标准要求、有完成期限,确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协调保障,多方合力推进。牵头科室(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配合科室(单位)的协调、沟通、对接,努力推动各有关配合单位按照细化的任务目标抓好落实。对需配合的任务,各有关配合科室(单位)要服从牵头科室(单位)的工作安排,做到不推诿、不缺位,通过左右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多方协作推进的强大合力,确保如期实现目标。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在工作开展中,要大力保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所需人员、经费和设备等问题。
(四)强化检查督查。各科室、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定期报送工作落实情况,每月月底前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登记交易服务科。办公室、登记交易服务科、机关纪委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单位“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检查督导,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科室、单位和个人在全中心范围内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工作成效不达标的单位在全中心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的,严肃追究科室、单位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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