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豫2023新乡市不动产权第004407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崔瑛因保管不善,将2023004407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瑛
2026年01月09日
本人崔瑛因保管不善,将2023004407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瑛
202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