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0043291)
A.1.1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3190067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 1 | 2017004329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 | 抵押权 | 开发区牧野大道清韵花园2号楼2单元2804室 |
公告单位: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03月1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3020005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