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20110274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22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102747权利人:新乡市盛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410711106016GB00053F00020013
不动产坐落:新中大道369号牧野新城鸣竹苑18号楼2单元2101室
备注: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豫0711执1952号
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302000525号